欢迎访问农业综合化学实验教学中心!
   |   学校主页 学院主页
 首页 | 中心概况 | 师资队伍 | 设备环境 | 规章制度 | 实验教学 | 教研教改 | 科学研究 | 申报栏目 | 社会服务 | 下载专区 
农业综合化学实验教学中心
 首页 
 中心概况 
 师资队伍 
 设备环境 
 规章制度 
 实验教学 
 教研教改 
 科学研究 
 申报栏目 
 社会服务 
 下载专区 
农业综合化学实验教学中心
当前位置: 农业综合化学实验教学中心>>规章制度>>正文
 
实验室安全防护制度
 

实验室是学校教学的重要科学基地,贮存有贵重的仪器和化学危险药品,必须做好防盗、防火、防水、防毒和安全用电等工作。为防止损失和产生事故,根据国家教委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》和《山西农业大学治安保卫工作暂行规定》,并根据我中心实验教学的特点,特制定农业综合化学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安全防护制度:

一、防盗

1.加强防卫,经常检查,堵塞漏洞。

2.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室,室内无人时随即关好门窗。

3.仪器室内不会客,不住宿,未经领导同意,谢绝参观。

4.办公室内不得存放现金过夜,不得存放私人贵重物品。

5.发生盗窃案件时,保护好现场,及时向领导、治安部门报告。

二、防火、防爆

1.仪器室备有防火设备:灭火机、砂箱等。严禁在仪器室内生火取暖。

2.易燃、易爆的化学药品要妥善分开保管,应按药品的性能,分别做好贮藏工作,注意安全。

3.做化学实验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,谨防失火、爆炸等事故发生。

三、防水

1.实验室的上、下水道必须保持通畅,实验楼要有自来水总闸,生物、化学实验室设置分闸,总闸由值班人员负责启闭,分闸由有关管理人员负责启闭。

2.冬季做好水管的保暖和放空工作,要防止水管受冻爆裂酿成水患。

四、防毒

1.实验室藏有有毒物质,实验中会产生毒气、毒液,因此必须做好防毒工作。有毒物质应妥善保管和贮藏,实验后的有毒残液要妥善处理。

2.凡易燃、有毒氧化剂、腐蚀剂等危险性药品要设专柜单独存放。3.化学危险品要严格管理,做到双人领料、双人管理、双人收发、双人记帐。

4.实验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,制作有毒气体要在通风橱内进行,学生实验室装有排风扇,保持实验室内通风良好。

5.学生实验桌上备有废液瓶,化学实验室备有废液缸,实验室附近有废液处理池,防止有毒物质蔓延,影响人畜。

五、安全用电

1.实验室供电线路安装布局要合理、科学、方便,大楼有电源总闸,分层设分闸,并备有触电保安器。

2.总闸由每天的值日人员控制,分闸由各室的管理人员控制,每天上下班检查启闭情况。

3.学生用电源总闸设在讲台附近,由任课教师负责控制供停。

4.实验室电路及用电设备要定期检修,保证安全,决不“带病”工作。如有电器失火,应立即切断电源,用沙子或灭火器扑灭。在未切断电源前,切忌用水或泡沫灭火机灭火。

5.如发生人身触电事故,应立即切断电源,及时进行人工呼吸,急送医院救治。

关闭窗口
 
版权所有:山西农业大学农业综合化学实验教学中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