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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业综合化学实验教学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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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实验守则
 

根据《山西农业大学学生实验守则》,并根据农业综合化学实验教学中心的教学特点,为保证实验质量,特制定学生实验守则:

第一条遵守实验室的一切规章制度,听从教师指导,保持实验室的整洁、安静。

第二条实验前必须预习实验指导书、明确实验目的、原理和方法,熟悉仪器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。经指导老师应许,方可开始实验。

第三条实验进行时,要严肃认真详细记录、注意安全,未经教师批准,不得擅自离开岗位。

第四条严格遵守操作规程,爱护仪器设备,节约水、电、试剂、药品和器材等。损坏设备器材,要登记,按帐处理。

第五条实验室结束后,应及时切断电源、水源、气源。由指导老师检查仪器设备、工具、材料及实验记录后,经应许方可离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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