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目标管理考核目的及原则
(一)为进一步提升我院党建工作水平,强化教工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,全面准确科学地评价各党支部的工作成效,加强对党支部的量化管理,逐步使党支部工作走向规范化,为学院的中心任务提供组织保证。
(二)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,主要采取组织考核与党支部自评相结合,党内与党外互评相结合,全面考核与专题考核相结合,集中考核与平时掌握相结合的方式,切实保证考核的实际效果。
二、 目标管理考核内容
(一)党支部班子建设
1.支委会组织健全,成员分工明确,责任落实,尽职尽责完成任务。
2.党支部工作年初有计划、年终有总结,能按时向院党委上报。
3.党支部书记能以身作则,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调动党员的积极性,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。
4.党支部书记能积极参与讨论和决定学院教学、科研、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;并支持学院行政负责人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。
5.党支部书记能经常听取党员和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,了解、分析并反映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,维护党员和师生员工的正当权利和利益,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。
(二)党员教育管理工作
1.有党员花名册,熟悉党员基本情况。
2.坚持“三会一课”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。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、支部委员会(支委扩大会)和党小组会;每半年组织党员上一次党课;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,交流思想,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以增强党内的团结。
3.认真组织党员学习院党委规定的学习内容,参学率达95%以上(出差除外),形式多样,方法灵活,效果较好,有考勤记录。
4.紧密结合实际,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,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。
5.教育党员和教职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,为学校的改革、建设、发展献计出力。
6.教育引导党员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工作积极、主动,并能完成好本职工作。
7.教育党员能自觉加强党规党纪和法律的学习,全体党员做到遵纪守法、廉洁奉公。
8.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,党支部坚持每两个月至少组织一次活动,以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氛围。组织活动主题明确,有考勤,有记录,形式多样,效果较好。
(三)党员发展考察工作
1.按比例培养入党积极分子,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校院两级学习培训工作,并有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。
2.严格按照“坚持标准,保证质量,改善结构,慎重发展”的十六字方针,认真做好组织发展工作。
3.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、培养及考察工作,按期办理转正手续;对不合格的,要通过组织程序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或延长预备期。
(四)党员党费收缴工作
有收缴党费登记薄,能按期按标准收缴所属支部党员的党费,定期向党员公布费用收缴情况。
三、目标管理考核的步骤与方法
1.自评。每年年终各党支部要对本年度支部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自评。
2.日常考核。主要采取不定期的方式,利用各种工作机会,了解支部有关工作情况。
3.专题检查。主要利用一定时间,采取固定方式,对专项工作进行重点检查。
4.组织考核。院党委考核组年终通过听取党支部工作汇报、查阅支部会议记录、抽查个人学习笔记、座谈等形式对支部工作进行全面考评,并结合平时对支部工作的了解掌握情况进行评价。
5.考核结果。根据《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评表》,计算各支部考核总分,90分以上为优秀;80—89分为较好;70—79分为一般;69分以下为差。考核结果每年底向全院教职工通报,考评结果将作为先进党支部等评选的重要依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