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条: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,激发研究生在校期间学习积极性,提高创新能力,培养国家和社会需求的高素质人才,根据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(2010—2020年)》、教育部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》(财教〔2012〕342号)及省教育厅《关于认真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的通知》(晋教财〔2012〕273号)的文件精神,结合我部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细则。
第二条: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,用于奖励我校规定学制内全日制研究生(档案在校、非在职)。
第三条:评审原则
1.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,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,杜绝弄虚作假。
2.坚持“全面考查,学术优先;统筹兼顾,成果优先;综合评价,质量优先”的评审原则。
第四条:评审条件
(一)基本条件: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学习成绩优异,科研能力显著,发展潜力突出。
(二)硕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,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1.以山西农业大学为第一单位,本人为第一作者发表被SCI(含在线发表论文)、EI收录的本学科学术期刊研究型论文1篇及以上,人文社科类学科发表被CSSCI收录的本学科研究型论文1篇及以上;一级学术期刊研究型论文1篇及以上;二级学术期刊上发表本学科研究型论文2篇及以上。
2.在创新方面取得显著成绩,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(排名前5);
3.主持省级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;
4.获得国家发明专利(排名前3)。
第五条:计分标准
1.科研成果须是以山西农业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公开发表学术论文;
2.发表的论文必须为正式公开发表的研究型学术论文;
3.科研论文按分区和影响因子计分,采取就高原则;
科研成果积分标准
类型 |
成果级别 |
总分 |
备注 |
论文 |
SCIⅠ区 |
以分区和影响因子计算得分公式为:(4/n+0.5IF)×10(n为文章所在区位,IF以检索报告数据为准) |
需提交检索报告(在线论文研究生院统一核查) |
SCIⅡ区 |
SCIⅢ区 |
SCIⅣ区 |
EI收录期刊论文 |
15 |
需提交检索报告 |
国内1A |
10 |
提交见刊刊物原件 |
国内1B |
7 |
国内二级 |
4 |
项目 |
国家级研究生科研项目 |
15 |
必须为学生本人主持项目 |
省级研究生科研项目 |
8 |
专利 |
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|
10 |
提交授权证书 |
第六条:评选程序
严格按照《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》成立部评审委员会,认真做好本部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、评审推荐、公开公示工作。
(一)研究生申请
研究生于评审前,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(一式三份),并将论文及相关证书原件、复印件提交至部。
(二)确定硕士研究生获奖名单并公示
参照上述评审计分标准推荐获奖名单并公示
(三)进度安排
9月26-9月30日,基础部评审委员会组织硕士国家奖学金评审,推荐国家奖学金名单;
10月5日前,基础部公示评审结果(支撑材料一并公示);
10月8日,提交评审结果。
基础部
2021.9.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