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组织领导
硕士研究生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,复试、调剂、录取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环节。为确保基础部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科学、公开、公正和公平,我部成立了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。
1、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
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部复试、调剂、录取工作。工作领导小组要统筹制定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,主要内容包括调剂要求、复试程序、复试内容、评分标准、录取方式等。并将调剂优先级与录取排名统筹起来,建立清晰的调剂录取规则。
组长:赵晋忠 杨志峰
成员: 郝新生 温清琴 杜广华 宋铁花 杨美红
2、复试小组
复试小组在部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,严格按照《基础部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》组织本学科复试录取工作。
组长:赵晋忠
成员: 郝新生 温清琴 郭春绒 刘金龙 杨美红 杨致荣 张建刚 申慧芳 贾俊仙 段云青 张天宝 张永坡
高春艳 程作慧 李 鹏 张武霞 宋铁花 杜广华 郭珍梅 雷月梅 薛丽芳 杜 军 赵 华
秘书:杨致芬
二、调剂要求
1.基础部生物学专业接收调剂,欢迎符合国家和学校调剂政策的优秀考生调剂。
2.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“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”进行调剂,确认后方可参加复试,否则,不予录取。
3.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总分285、满分100分单科不低于37分、满分150分单科不低于56分。
4.调剂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,且调剂专业初试专业课科目相同或相近。
调剂专业优先等级见下表
接受调剂专业 |
优先等级 |
|
0710生物学 |
1 |
071010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071001植物学071002动物学071003生理学071004水生生物学071005微生物学071006神经生物学071007遗传学071008发育生物学071009细胞生物学071011生物物理 |
0703化学 |
2 |
070301无机化学、070302分析化学、070303有机化学、070304物理化学、070305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|
0713生态学 |
3 |
|
三、复试程序
1.资格审查
考生要将准考证、身份证、学历证书、学位证书、本科期间成绩单、政审表、毕业论文、科研成果、专家推荐信、在校期间荣誉证书、其它能代表个人素质能力的证明材料制作成一个PDF文件(命名以报考专业代码+报考专业名称+姓名+考生编号)通过学校要求的方式提交。学校通过研究网报名系统对学籍学历的真实性进行认证,如有不在学信网查询期间的学历,要提交学历认证报告。考生要填写承诺书,对个人身份信息、提交材料真实性予以保证。在复试、录取审查过程中,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,取消录取资格。
复试期间,学校通过研招网报告信息与复试现场考生信息进行比对,确保考生身份真实有效,并留存备查。
入学后,学校要对考生身份、复试过程进行全面复查,如有弄虚作假等不实情况,取消学籍,情节严重的,追究相关责任。
2.面试
考生应具备“笔记本+手机”或“手机+手机”的双机位网络复试条件。一台正对考生,用于面试;一台置于侧面,用于监考。
考生应选择光线好、网络通畅、独立安静防干扰的场所参加网络复试。
面试每生20分钟,实行面试专家现场打分的方式。考生提前进入候考室,由面试系统随机产生复试次序。
3.复试总成绩计算
复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。其中,初试成绩占60%,面试成绩占40%。面试成绩总计100分。计算公式如下:
复试总成绩=(初试成绩÷5)×60%+面试成绩×40%
4.录取
录取结果按照调剂优先等级复试成绩进行排名。如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,依次递补。
考生在学期间素质和能力综合评价为不合格等级的不予录取。
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综合评价为不合格等级的不予录取。
5.体检
参照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联制定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(教学〔2003〕3号),开学后在学校医院统一进行体检。
四、复试内容
1.复试考查内容
复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素质和能力、综合素质和能力、英语。
(1)专业素质和能力
以考生在学期间素质和能力综合评价等级(考生既往学业、一贯表现、科研能力)和面试成绩(以招生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为准,设计综合性、开放性能力型试题和英语口语)来考察。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(专业)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,利用所学理论发现、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,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、外语听说能力、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。
(2)综合素质和能力
以考生面试自我介绍(主要包括在本学科(专业)以外的学习、科研、社会实践(学生工作、社团活动、志愿服务等)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、事业心、责任感、纪律性(遵纪守法)、协作性、人文素养、举止、表达和礼仪等)、政审和心理健康在线测试的方式,确定综合素质和能力综合评价等级。
1.英语
主要考察考生外语听说能力
2.复试内容占比
复试成绩总分100分,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、综合素质和能力和英语。其中专业素质和能力占40%,综合素质和能力占40%,英语占20%。
3.评分标准
项目与等级 |
综合素质和能力 |
专业知识和能力 |
英语口语 |
优秀(100-90分) |
口头表达流畅,条理清晰;临场应变能力强;仪表得体、自信。 |
专业基础知识扎实;能够准确回答所提问题,有独到见解;对学术研究兴趣深厚;思维严密;语言表达流畅。 |
口语表达流畅,发音标准,语法准确;内容全面,词汇量大。 |
良好 (89-80分) |
口头表达清晰;有一定的临场应变能力强;沟通能力较好;仪表得体、较为自信。 |
专业基础知识扎实;能够提出自己的观点;思路清晰,具有一定的学理分析能力;语言表达流畅。 |
口语表达清晰,发音标准,语法准确;内容比较全面,词汇量较大。 |
合格 (79-60分) |
口头表达比较清楚,有一定的逻辑性;仪表得体,态度良好。 |
对专业基础知识比较了解;能够正确理解并回答所提问题;语言表达比较清楚。 |
口语表达比较清楚,发音一般,语法正确;内容一般,词汇量一般。 |
不合格 (59-0分) |
口头表达比较一般,语言组织能力一般;仪表较为得体。 |
对专业基础知识太熟悉;不能很好地理解和回答问题;培养潜力一般。 |
口语表达不清楚,发音不标准,语法有错误;内容一般,词汇量一般。 |
五、录取方式
按照初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形成的复试总成绩择优录取,拟录取名单严格按照分配指标和复试总成绩,按照调剂优先等级由高到低排列,确定考生是否录取及录取形式,如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,按成绩排列顺序递补直至完成指标。
基础部
2021年3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