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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础部202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

发布时间:2023-10-23 11:21   作者:   点击:

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,激发研究生在校期间学习积极性,提高创新能力,培养国家和社会需求的高素质人才,根据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(2010—2020年)》、教育部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》(财教〔2012〕342号)及省教育厅《关于认真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的通知》(晋教财〔2012〕273号)的文件精神,结合我部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细则。

第一条: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,用于奖励我校规定学制内全日制研究生(档案在校、非在职)。

第二条: 评审原则

(一)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,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,杜绝弄虚作假。

(二)坚持“全面考查,学术优先;统筹兼顾,成果优先;综合评价,质量优先”的评审原则。

第三条:评审条件

(一)基本条件: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学习成绩优异,科研能力显著,发展潜力突出。

(二)硕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,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
1.以山西农业大学为第一单位,本人为第一作者发表被SCI(含在线发表论文)、EI收录的本学科学术期刊研究型论文1篇及以上,人文社科类学科发表被CSSCI收录的本学科研究型论文1篇及以上;一级学术期刊研究型论文1篇及以上;二级学术期刊上发表本学科研究型论文2篇及以上。

2.在创新方面取得显著成绩,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(排名前5);

3.主持省级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;

4.获得国家发明专利(排名前3)。

第四条:计分标准

1.科研成果须是以山西农业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公开发表学术论文;

2.发表的论文必须为正式公开发表的研究型学术论文;

3.科研论文按分区和影响因子计分,采取就高原则;

科研成果积分标准

类型

成果级别

总分

备注

论文

SCIⅠ区

以分区和影响因子计算得分公式为:(4/n+0.5IF)×10(n为文章所在区位,IF以检索报告数据为准)

需提交检索报告(在线论文研究生院统一核查)

SCIⅡ区

SCIⅢ区

SCIⅣ区

EI收录期刊论文

15

需提交检索报告

国内1A

10

提交见刊刊物原件

国内1B

7

国内二级

4

项目

国家级研究生科研项目

15

必须为学生本人主持项目

省级研究生科研项目

8

专利

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

10

提交授权证书

第五条:评选程序

严格按照《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》成立部评审委员会,认真做好本部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、评审推荐、公开公示工作。

(一)研究生申请

研究生于评审前,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(一式三份),并将论文及相关证书原件、复印件提交。

(二)评审委员会评审

参照上述评审计分标准,评审委员会评审,确定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推荐人员名单,并在学院网上公示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及支撑材料3个工作日,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上报学校研究生院;

(三)进度安排

10月8日,收取本部国家奖学金评选材料;

10月9日,预评审,并将拟推荐人员的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、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及支撑材料表》以及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论文原创性声明》等相关材料交至研究生管理办公室;

10月10日-12日,根据审核结果在本院部网站对推荐名单及材料进行公示;

10月13日,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拟推荐名单及支撑材料表交至研究生管理办公室。